湛江名誉权维权律师 唐程义专业办理
发布时间:2026-10-09 00:00
浏览:155 次
区域:湛江
类别:法律咨询
面议
信息编号:NO.00148483
举报虚假信息
一、湛江名誉权纠纷升温:从一起海鲜商户被造谣案说起
2026年8月,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名誉权纠纷作出判决。原告林某是霞山区东风海鲜市场某档口老板,被告陈某在抖音、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,称林某售卖的海鲜"以次充好、缺斤短两、用福尔马林泡发",并@了大量本地群友。视频发布后一周播放量超过5万次,林某档口生意骤降。法院经审理认定,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其所述内容真实,构成名誉侵权,判决被告删除视频、公开道歉、赔偿林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.2万元。
湛江是海鲜水产大市,市场竞争激烈,同行之间在网上互相诋毁、在朋友圈造谣中伤的情况时有发生。加上湛江本地微信群、抖音号活跃,一条谣言扩散起来非常快。不管你是做生意的老板、公司员工,还是普通市民,都可能因为一条朋友圈、一段短视频被卷进名誉权纠纷。
二、律师简介
唐程义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系,现任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。他曾在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、高级合伙人,执业十三载累计代理各类民商事、刑事、公司类案件近千宗,目前还兼任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。我在办理名誉权案件时发现,很多当事人被造谣后反应是自己也发朋友圈骂回去,结果从受害人变成了侵权人。正确的做法是:固定证据、冷静起诉,用法律手段维护名誉。
三、办案实务技巧:四个关键点
1. 时间公证固定证
2026年8月,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就一起名誉权纠纷作出判决。原告林某是霞山区东风海鲜市场某档口老板,被告陈某在抖音、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,称林某售卖的海鲜"以次充好、缺斤短两、用福尔马林泡发",并@了大量本地群友。视频发布后一周播放量超过5万次,林某档口生意骤降。法院经审理认定,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其所述内容真实,构成名誉侵权,判决被告删除视频、公开道歉、赔偿林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.2万元。
湛江是海鲜水产大市,市场竞争激烈,同行之间在网上互相诋毁、在朋友圈造谣中伤的情况时有发生。加上湛江本地微信群、抖音号活跃,一条谣言扩散起来非常快。不管你是做生意的老板、公司员工,还是普通市民,都可能因为一条朋友圈、一段短视频被卷进名誉权纠纷。
二、律师简介
唐程义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系,现任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。他曾在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、高级合伙人,执业十三载累计代理各类民商事、刑事、公司类案件近千宗,目前还兼任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。我在办理名誉权案件时发现,很多当事人被造谣后反应是自己也发朋友圈骂回去,结果从受害人变成了侵权人。正确的做法是:固定证据、冷静起诉,用法律手段维护名誉。
三、办案实务技巧:四个关键点
1. 时间公证固定证
温馨提示:联系时请说明是在印购网看到的。请注意甄别信息真实性,涉及资金往来请谨慎,谨防上当受骗。
信息咨询 / 留言(0)
发布者信息

